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有什么缺点

2023-07-07 19:22:10 来源:法问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婚姻破裂,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专家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虽然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提前为孩子买房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上面这些风险还是应该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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