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丨浙江苍南:4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3-06-21 15:12:52 来源:检察日报-政和周刊·视线

“我们今后一定依法经营!”


(资料图)

“感谢各位给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今后企业一定会严守法律红线,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近日,4家被行政处罚的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会现场由衷地表示。

不服加处罚款,申请检察监督

“我们是要缴纳行政罚款的,只是迟缴了几天,就被加处罚款,这不合理啊!”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满面愁容的吴某找到了苍南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

吴某是苍南县一家大型飞机模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是华东地区的龙头企业,在飞机模型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今年3月初,吴某去参加招投标时,因为企业被法院列入了执行“黑名单”,第一轮就被取消了投标资格。

“真实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听完吴某的陈述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联系,并调取了该案行政执法卷宗查看。

检察机关调查得知,2021年8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吴某的飞机模型公司未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建立台账,也没有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理情况,遂于2021年8月19日对吴某的公司作出罚款10.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进行了催告。催告后,该公司仍未缴纳罚款。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于2022年7月中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吴某在当年7月底缴纳了行政罚款。在吴某看来,自己只是晚缴了几天,行政机关应在8月后再向法院申请,加处罚款不合理。于是,吴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请求减免加处罚款。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仔细研究行政执法卷宗后,现场查看了申请人吴某的经营场所,并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检察官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但在办案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释法说理,加上吴某欠缺法律知识,不理解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所以对加处罚款产生抵触情绪。

又有3家企业找到了检察院

在办理吴某案的同时,苍南县检察院又陆续收到了当地3家企业的监督申请。巧合的是,这3家企业均是在同一时期因为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也因为未在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罚款,被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执行加处罚款。

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上述4起案件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时,正是疫情不断反复时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罚款。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两家企业已经关停,违法结果已经消除,未关停的两家企业也已积极整改,已经消除了不良影响。

为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苍南县检察院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决定就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加处罚款能否减免等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4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近日,苍南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与吴某等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争议点,双方当事人陈述了事实和理由、出示了证据,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并发表了意见。经过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解释环保法规及相关行政处罚规定,吴某等人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理解了环保法等法律规定,并详细说明了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尚处于恢复生产阶段,申请减免加处罚款。“今后我们一定会好好学法守法,不再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吴某等人说道。

“行政处罚应该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再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申请人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建议行政机关对企业免除加处罚款。”听证员代表、苍南县人大代表陈业石在听证会上发表意见,其他3名听证员也一致赞同。

行政机关当场表示将充分考虑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依法作出减免4起案件共39万元加处罚款的决定。吴某等人主动承诺今后在生产经营中将加强环保意识,并签订了合规经营承诺书。其中两家未缴纳罚款本金的企业表示会后马上缴清。

“企业发展有各种各样的困难,但通过今天的听证会更让我们明白了,无论如何,依法经营是前提。”吴某带头表示。

“行政检察就是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破解难题,以法治护航苍南经济高质量发展。”主持听证会的苍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缪爱萍说。

(本报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林玉棠 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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