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亮点!过劳死离“认定工亡”还有多远?

2023-04-21 16:26:01 来源:法问网

这是一个不同的假期,疫情不断蔓延。万众一心,牵挂武汉,团结的力量在此刻彰显。我们看见拥挤的病房和无助的求救,也看见一群人提灯向前,突破病毒的阵线。他们平平凡凡地坚守,努力让生活恢复以往熟悉的平安喜乐。但也有不少英雄在这场战役中没能看到最后的曙光,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前段时间热播的《完美关系》中游戏程序员在度假期间过劳死,其遗孀就亡夫过劳死的补偿金和公司展开拉锯战也让不少观众看后感到无比心酸。过劳死离“认定工亡”还有多远?这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当前疫情的大环境下,更是格外令人心痛。这次,律霸小编就和大家来聊聊这个问题。

2月13日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某某在家中猝死。由于刘某某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而根据刘某某工作单位出具的一份《医生每日就诊量》统计表显示,刘某某在1月12日至2月12日共接诊患者3181人。1月30日做了胸痛检查。2月12日8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刘某某在发热门诊上班,17时许下班回家,22时还有患者电话问诊。


(相关资料图)

在这份每日就诊表的衬托下,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显得格外刺眼。如果连最后的补偿都给不到,我不知道我们们还能用什么立场去讴歌医者的伟大?要知道这份补偿极有可能关乎医生家属后续的生计问题。

让我们来算一笔账,如果能够认定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遗属能够拿到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补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万元。而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其遗属只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金额也就几万上下。是不是工伤,对于遗属来说,天差地别。

注:首先一笔为一次性丧葬费补助,一般为该单位全部员工平均工资的2倍,地方有高于此规定的按照地方规定;第二笔为直系亲属救济费,一般为该员工平均工资的6-12倍,具体根据直系亲属人数来定,地方有高于此规定的按照地方规定来。

当然我相信,对于这个结果,仙桃市人社局也是有口难言。根据目前的工伤认定条件,刘医生的情况认定工伤的确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此来看,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确不符合。

有评论员指出,疫情当前,特殊时间,应该特事特办。是的,目前刘医生家属已经对不予认定工伤申请行政复议,单就该案来说,公平可能即将到来。但是只要法律没有本质进步,悲剧就还会不断发生,我们不能奢望每个个案都能被特事特办。

而出现这样的认定不能,与目前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法律法规都未对“过劳死”作出规定不无关系。“过劳死”法律规定缺位一天,就有更多的“刘医生”得不到法律救济。

与法律缺位不符的是我们过年每年大量过劳死的数据。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主要涉及广告、媒体、医疗等十大行业。

然而日本早在2001年12月修订的《职业引起的心脑血管疾病认定指引》就认为超负荷劳动可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并明确定义了可认定为“过劳死”心脑疾病的类型。

根据《指引》,“过重负荷”区分为三类,包括:

发病前一天内的“异常突发事件”;发病前一周内的“短期间过重负荷”;发病前“长时间过重负荷”。工作时间的长短成为认定“超负荷”劳动的主要标准,即发病前一个月加班超出100小时,或发病前2个月到6个月平均加班时间超过80小时,或发病前1到6个月每月平均加班时间超过45个小时。另外,如工作的规律性、出差的频繁程度、夜班或轮班、工作环境中的温度噪音、时差加之从事造成精神紧张的工作业务等非超时因素也可成为考量指标。

过劳死涉及医学法学多学科交集,认定难度大,标准难以明确,这也是为什么过劳死迟迟未名正言顺的一大原因。在这个现状之下,普通案例以侵权之诉代替工伤认定,可能是更合适的办法。

综上,过劳死离“认定工伤死亡”之路依然漫漫,即便是走侵权之诉,能够得到的赔偿依然非常困难。因此,在此律霸小编提醒大家:我们感恩无数在岗位上鞠躬尽瘁,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的勇士,但大家在平时,努力工作的同时,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健康,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过劳死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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