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消息!职工不加班单位就扣工资是否合法,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2023-03-30 08:10:09 来源:法问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那么,职工不加班单位就扣工资是否合法,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我们单位让你加班你就加,不加班又扣工资又扣加班费,关键是我们的工资不是按30天算的,是按22天算的没算六日。领导说了加班给30元不加扣50元还扣一天的工资。没人敢说我不加班,工资太少了扣完了就发不了几百。


【资料图】

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陈劭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不加班扣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而作为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有拒绝加班的权利,若是因此用人单位就扣劳动者工资的话,自然单位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陈劭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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