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有哪些,是什么?

2023-03-18 08:20:31 来源:法问

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其本质是国有股权与所有权、债权、股权的置换。那么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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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有哪些,是什么?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解答:

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要求如下: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交易股权权属清楚;

3、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4、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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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普法: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解析: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法律效力,可以区分为对内与对外两个层面:

就对内而言,只要限制举措不与法律精神相违背,原则上应为有效,合同双方应遵守此类约束,并可按此类约束进行股权转让。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也有违背法律的情形。如,有限责任公司与一般股东达成的以退出公司为回购股权的合同,便有可能违背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禁止规定。

就对外而言,即受合同限制的股东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应无法律约束力,对外转让显然不会仅仅因为合同限制的存在而当然无效。此时,股权转让受到合同限制的股东,将可能受到前后两份有效协议的约束,将可能面临必然违背其中一约的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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